我国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几天送达
2024-04-30 00:42:45
好评回答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猜你喜欢
-
南北杏哪些人不宜食用
阅读量:47 -
葛根粉的作用与功效有哪些
阅读量:19 -
回迁房是什么意思
阅读量:26 -
狗的特点有哪些
阅读量:22 -
粗粮主食有哪些
阅读量:39 -
臭氧的危害有哪些
阅读量:79 -
我的什么老师作文
阅读量:18 -
苦瓜的好处有哪些
阅读量:27 -
海胆的解冻方法
阅读量:95 -
红茶都有哪些茶
阅读量:18
猜你喜欢
-
阅读量:13
-
阅读量:42
-
阅读量:63
-
阅读量:13
-
阅读量:88
-
阅读量:44
-
阅读量:5
-
阅读量:70
-
阅读量:78
-
阅读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