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以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导组,下沉企业督导、指导“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开展。
对化工企业和一般工贸企业进行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通过对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现场询问及查看培训相关记录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行动活动效果进行了解。通过抽查,发现部分企业采取轮班轮训小课堂式培训,根据从业人员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教材,垂专解良念有针对性的培训。部分企业采取大课堂式培训,除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以外,其他具体到岗位,操作规程的相关培训效果不明显。部分企业采取向播放同行业事故案例警示片,然后开展教育培训的方式。
对培训效果进行抽查、督查,对弄虚作假,比如参加培训考核人数与企业实际人数不符、代考、替考、没有真正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的企有抗水亲士黑型业,采取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相关企业、属地镇区办,媒体曝光等相应措施,涉及到违法行为的移交大队按上线处罚。
考核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成立联合监考小组,分区域相互监考。提前对企业考题试卷进行审阅,各小组轮流监考。最终将对成绩及格比例排名。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189号
| 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有疑问请联系站长 abc5566@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