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需要有高空作业许可证,也称为特种作业许可证。高空作业是指在可能坠落的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以上的高度上专门或频繁进行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章规定: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许可证每三年审核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特种作业10年以上,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审核时间,经原发证机关或者所在地发证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每6年一次。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许可证需要复审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6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或者申请人所在地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2) 特别行动;(3) 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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